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2024年“助老护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2024年“助老护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4-11-22 09:18:39
案例一:莒县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4年8月12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莒县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该公司进行艺术考级活动,组织考级活动前未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艺术考级申请,其行为构成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2024年8月12日,此案经普通程序立案。

【处理结果】给予当事人:1.责令停止违法活动;2.罚款人民币12000(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其行为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予以处罚。

【温馨提醒】目前市面上存在许多考级培训机构,但有些本身不具备考级资质,考生完成其组织的“考级”后,获得的考级等级证书往往是伪造的。建议广大家长在选择艺术培训机构时注意培训机构是否具有资质,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案例二:东港区某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基本案情】2024年8月16日,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东港区某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处理结果】给予当事人:1.警告;2.没收非法所得176元整;3.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法律适用】其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处罚。

【温馨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歌舞娱乐场所内部成年人消费者的一些举止行为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因此,歌舞娱乐场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